云建村函〔2021〕61号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60号提案的答复
蒋树芹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投资力度的建议》(第260号),已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办发〔2018〕15号)、《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云农人居〔2020〕3号)等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计1198个乡镇镇区和约12.7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下同),治理率分别为99.2%和98.6%。全省共计834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进行了收集处理,治理设施覆盖率为69.2%。二是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指南(试行)》等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文件,出台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督促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截至2020年底,129县(市、区)均已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规划为引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易于维护的原则,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资金支持情况
据统计,我省2016-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共下达临沧市12300万元。共争取到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8599万元。分别于2019年、2020年争取到沧源县、临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各2000万元。通过扶少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排水设施专项三个专项,共安排临沧市国家及省预算内资金16.6亿元,其中安排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中央预算内资金1.7亿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5号)工作部署,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和公厕建设等乡村建设工作纳入规划编制内容。二是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结合我省大部分乡镇村庄规模较小的特点,指导各地以州(市)或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推进乡镇村庄打包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引入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推动项目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加快生活垃圾治理合理收费机制的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三是加大技术帮扶指导力度,指导各地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对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优先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四是积极争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和提标改造工程、生活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及破损修复改造工程;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工程;污泥生物质处理、焚烧处置设施建设;污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等。五是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中西部省份以县为单位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安排到县的年度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要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项目县,最迟应在次年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至少提高10个百分点且超过30%,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20个百分点且达到40%的项目县,可以申请下一年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奖励。“十三五”时期已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县,“十四五”时期不再支持。六是积极争取扶少专项。主要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及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支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循环利用、乡村绿化等建设。七是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主要支持各类棚户区和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小区内的供排水、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八是积极争取排水设施专项。主要支持县城和地市级及以下城市的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等建设。九是建议临沧市完善项目前期,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条件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给予支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村镇建设处,董靖0871—6432635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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