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村函〔2021〕60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82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杨波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丘北县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第682号),已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办发〔2018〕15号)、《云南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云农人居〔2020〕3号)等明确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计1198个乡镇镇区和约12.7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下同),治理率分别为99.2%和98.6%。全省共计834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进行了收集处理,治理设施覆盖率为69.2%。
二、资金支持情况
为加大省级投入,根据《五年行动计划》明确,2016-2020年间,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各筹措5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以下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
理”)项目建设。自2018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精神,省级资金已不能继续按照原有模式筹集。据统计,我省2016-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共下达丘北县1340万元,2018年将100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切块下达丘北县,2021年,安排3271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包含,上游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丘北县普者黑湖泊生态湿地保护恢复工程。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5号)工作部署,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和公厕建设等乡村建设工作纳入规划编制内容。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三种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三是加快补齐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行集中、分散相结合,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污水处理技术的治理模式,切实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的梯次推进工作,逐步提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四是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结合我省大部分乡镇村庄规模较小的特点,指导各地以州(市)或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推进乡镇村庄打包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引入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推动项目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加快生活垃圾治理合理收费机制的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五是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函》(财农〔2021〕22号)要求,2021-2023年,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安排使用。我们将会同文山州住建部门,指导丘北县统筹协调已整合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按要求认真做好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整治工作。六是建议丘北县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指导意见》(云环通〔2021〕41号)要求,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入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省生态环境厅将对符合条件的入库试点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村镇建设处,董靖0871—6432635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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