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730号提案的答复
彭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速,居民消费水平逐渐提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多,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解决垃圾问题,离不开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云南地处西南边陲,经济欠发达,政府财力十分有限,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尚在起步阶段,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牵头省级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和终端处理方式,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出台实施方案。按照2019年6月17日阮成发省长在第4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国家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通过深入调研,结合云南实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意见,报经省政府2020年2月10日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3日印发实施。二是相关部门联动。各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教育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小手拉大手”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暨启动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动员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所在地区环卫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职责,积极主动作为,组织社区、物业、环卫部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志愿者入户开展民意调查、与小区居民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让小区居民熟悉垃圾分类方法,引导和督促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提高垃圾投放的准确率,助力社区“新时尚”。三是逐步启动实施。昆明市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印发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率先垂范,生活垃圾分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了良好工作氛围;丽江市出台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中心城市包括玉龙县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玉溪市编制完成《玉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政协委员深入红塔区、元江县、新平县和峨山县调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分析探讨工作推进措施,在新平县安装11组垃圾分类投放箱,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普洱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与上海市科普事业中心联合举办“垃圾分类科普展”,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大理市投入资金113万元,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点)77个,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116个、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箱1200个,并组织州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亲子嘉年华”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幼儿课程教育;保山市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成全国首个移动式餐厨垃圾智慧分类处理站,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四是完善收运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2020年度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焚烧发电厂、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任务。截至6月底,全省新增设置分类投放设施520余套、分类收运车辆22辆;改、扩建分类中转站21座,计划新建1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开工,其余均已启动前期工作,将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能力4350吨/日。五是召开推进会议。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推进。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统战部部长张国华强调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紧抓关键重点,全力以赴加快推进,要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存在问题
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在昆明市、大理州洱源县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市级和县级试点,根据区域特点和试点小区实际,发动家庭参与推进分类投放,通过试点探索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全省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管理制度缺失,分类设施匮乏,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公众分类意识较弱。受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比较弱,目前全省各个城市、县城虽在主要街道均摆放了蓝色的“可回收”垃圾桶和黑色的“不可回收”垃圾桶,但全民参与度不高、知晓度不够、分类意识不强,导致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二是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缺失。目前,全省仅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全省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尚未形成;三是垃圾分类设施匮乏。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仅昆明市建有200吨/日,实际产生量900吨/日,大理市、丽江市各建有50吨/日,实际产生量300吨/日,配备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辆52台,餐厨垃圾处置运行成本费用为330元/吨,投资运行成本高,市场化运作项目难落地。其他城市、县城现均无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及运输车辆,各地餐饮企业和食堂所产生泔水均是通过干湿分离后进入污水处理和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全省现建有垃圾中转站304座、转运能力9300吨/日,配备市容环卫车辆2585台,仅能保证日常生活垃圾清运;除昆明市建有1座有害垃圾处理场并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外,其余城市、县城、乡镇仅在部分地段摆放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设施极度匮乏,导致源头分类与前端投放、中端运输、末端处理无法有效衔接,垃圾“先分后混”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现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047.31吨/日,经调查测算,现有101座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为3073万立方米,仅能满足2-3年填埋量,急需近年或“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续接设施。
三、建议办理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促指导各州(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聚焦关键环节,快速启动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省级立法和制度建设。2019年9月,填报完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建议表》,计划于2020年启动省级立法工作,指导各州、市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将垃圾分类作为住建系统重点工作计划纳入“十四五”规划当中。二是建立完善垃圾分类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在城市主要街道、居民小区、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配备一批标志清晰的“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优化布局垃圾箱房,指导各州(市)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切实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三是引导居民形成分类意识。按照“户收集、村清运、集中处理”和“卫生有人搞、垃圾有人扫”的工作目标,结合疫情防控,大力宣传引导培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四是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督促指导昆明市按照国家46个先行先试重点城市的有关要求,加快进度,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全面铺开原则,到今年底,列入国家强制分类的昆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地级市及州府所在地城市要实现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级市、县城和其他区域要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建设处,王灵,13578050333)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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