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88号提案的答复
童书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燃气网络充值缴费》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基建项目(2020-2022)的通知》(云发改数字〔2020〕7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将“智慧燃气”项目纳入重点开展工作之一,明确通过总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办法,以简单、明了、实用、人性化、智能化为建设要求,实现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构建业务流动带动现金流的高效、准确、清晰的现代化信息化工作流程,促使达成“智慧燃气”信息化建设综合目标。其中,解决老百姓“购气远、购气难”是此次智慧燃气项目推广的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关于“智慧燃气”落地的专家讨论会,各地州已完成下辖区域城镇燃气企业数据的反馈,并完成城镇燃气数据库建立。
2020年6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有关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加快我省公共服务资源信息化步伐,打造智能化信息化小区,实现天然气用户足不出户完成燃气充值缴费,给居民提供更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推广智能物联网燃气表的通知》,全省管道燃气企业将在各自供气区域内本着用户自愿购买的原则予以大力支持推广使用智能化物联网燃气表,要求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智能物联网燃气表推广工作,管道燃气企业要遵循“明码标价、价格透明、自愿购买”的原则,并按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好价格宣传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通过此种推广方式已完成全省11.12万燃气用户的燃气表更换工作。
云南省燃气用户实现网络缴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依然存在城镇燃气末端设计缺乏统筹规划、物联网表更换成本高、更换数量庞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严格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全省燃气缴费工作网络化。一是加强统筹。完善城镇燃气末端设计建设统筹规划。根据云南省燃气用户现状,结合《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编制工作的开展,明确城镇燃气企业对新建、改建燃气用户推行物联网燃气表,逐渐淘汰IC卡表,从源头解决燃气网络缴费问题;二是出台指导性文件。结合城镇燃气营商环境优化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开展燃气表更换工作,同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网络燃气充值缴费服务,以及家庭燃气表提醒及查询等功能,以便用户提前安排充值缴费计划;三是争取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补贴,加大燃气表的更换力度。以“政府补一部分,企业出一部分、用户出一部分”的方式整体推进全省燃气表改造工作。四是制定燃气表更换工作计划。基于城市燃气企业数据库中点火户数,制定燃气表更换计划,力争两年内完成燃气表更换任务,同时下达考核指标给各州市住建局,并对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的州(市)给予通报;五是加快“智慧燃气”项目的落地。依托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充分结合“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支付宝等受众面广的APP,将燃气网络充值缴费迅速在我省推广。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燃气网络充值缴费的建议》认真调研云南省燃气用户缴费困难现状,客观分析了存在问题、困难、原因,并形成了严谨、详实的建议,尤其提出的对策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启示和推动工作。感谢您对云南省城镇燃气发展工作的倾心关注,更期待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建设处,蒋庆辉,1357708776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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