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0300356号提案的答复
汪铭委员:
感谢您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120300356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提案中主要指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限额以下的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二是场外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评审不规范;三是中介超市的问题。现就这三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非国有投资项目或规模限额以下的项目均属于企业和单位的自主行为,企业和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直接发包、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承包人是企业或单位的自主权利行为,受法律保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一般情况下由企业或单位的内设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规定,限额以下的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依法自主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
二、关于场外招标采购项目评审专家评审不规范的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部门在加强进场交易项目监管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政策引导。一是鼓励使用有关示范文本;二是引导从业人员行业自律;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继续教育及管理;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倾听企业和群众诉求;五是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或移送有关纪检公安司法等部门。
三、关于中介超市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是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行政管理,其职能职责和具体管理均未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您反映的存在问题,我们会以适当方式予以转达告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事宜。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非招标项目行业自律。提倡鼓励使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制定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非政府采购主体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进一步引导完善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编制规则,提高非招标采购工作质量,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非招标采购活动专业透明,高效,公平和规范。
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予以纠正指导或查处,促进非招标采购活动公平,高效规范透明,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是引导推动非招标方式采购信息化。大力推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电子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促进我省招标采购市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采购服务行业的转型升级,推动非招标采购活动高质量规范发展。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同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指导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程谷,64320979)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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