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震函〔2019〕118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240号建议的答复
陈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11·03”泄洪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议》已交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农业农村厅协办,结合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指导协调、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恢复重建工作原则和工作机制。省级层面成立了以阮成发省长任组长,宗国英常务副省长、王显刚副省长、和良辉副省长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7个省级单位和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马永福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国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张明(专职)担任。
灾情发生后,省级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向中央各部委汇报灾情,争取恢复重建项目和资金。和良辉副省长带领迪庆州、丽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省级部门领导专程赴北京拜会国家有关部委领导,汇报“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争取支持。
随后,指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和良辉副省长率队赴京汇报的基础上,积极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向国家发改委汇报,积极争取应急修复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主动指导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省财政厅与省直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与受灾地区财政部门及时联系,及时向财政部汇报,向国家对口部委争取支持,积极筹措下达资金,截至2019年3月底,省财政厅共筹措下达迪庆州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45990.4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支持151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30890.45万元)。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向交通运输部汇报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建议:省部合力做好S254羊拉公路恢复重建,其他项目通过“十四五”规划等进行统筹,桥梁项目请部公路局进行研究,符合条件的将尽力支持。省水利厅积极争取将金沙江干流丽江迪庆段治理工程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水利部叶建春副部长表示,将积极支持,并给予优先安排实施。省应急管理厅积极支持灾民过渡安置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下拨应急物资和资金。省农业农村厅向国家上报农业救灾资金请示,下达迪庆4800万元(云财农〔2019〕5号)统筹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工作;同时,2019年度计划安排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63万亩(其中:1万亩用于堰塞湖灾区受损农田恢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文件,建立了信息报送、工作会商、专题会议、检查督导等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责任务;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安全温暖过冬、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及项目落实、民生项目建设及生产恢复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工作环节,先后7次深入灾区调研指导,3次召开协调指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分别在迪庆、丽江召开4次恢复重建推进会,指导协调灾区开展恢复重建。并且在迪庆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2018年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堰塞湖受灾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129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262户进行倾斜支持。其他成员单位也分别结合职能职责给予灾区恢复重建大力支持。
此次灾害迪庆州受损民房1089户(其中:倒塌294户,严重受损438户,一般受损357户),一般受损户已完成清淤修缮并入住;倒塌或严重受损户已基本竣工并入住。全州民房恢复重建计划6月底前完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恢复重建办 何峥 0871—64322262
抄送:省人大选联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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