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村函〔2019〕129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299号建议的答复
杨开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施甸县列为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机工艺无害化处理试点示范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云南省分别于2016年8月和2018年5月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8〕15号),其中提出两种主要治理模式,一是处于坝区的乡镇村庄,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模式。乡镇以配套建设中转站、配置垃圾车为重点,村庄主要配置户用垃圾桶,村用垃圾箱或建设垃圾房等。二是处于山区的乡镇村庄,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转运、片区处理”的区域一体化模式,通过共建共享,规划建设片区垃圾处理设施。
二、近年来,国内一些省份及我省部分县(市)的山区乡村,采取垃圾热解方式处理就近就地处理收集的生活处理垃圾,较为明显的改善了农村生活垃圾垃圾无处堆放、乱堆乱倒现象,村庄面貌得到较大改善,采取热解方式的处理工艺也得到了部分专家的认可,但由于目前,国家和云南省尚未出台此类工艺的相关污染物(如气体、分成等)排放标准,因此,在现阶段将农村生活垃圾热解工艺进行示范推广的条件暂不成熟。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6-2020年间,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各筹措5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以下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其中,2016和2017年度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各10亿元合计20亿元已下达各州(市)。2018年12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移交会议精神,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部门已调整为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做好2018-2020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的筹措工作,支持各地开展项目建设。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村镇处 傅中见 0871—64326356
抄送:省人大选联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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