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保函〔2019〕79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413号建议的答复
范永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抚仙湖生态移民搬迁给予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2019年云南省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额度中,已安排玉溪市澄江县6.7亿元,全部用于支持澄江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第二批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确定后,将继续给予支持。在相关政策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商有关单位,对玉溪市澄江县给予倾斜支持。
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分级管理,层级转贷”的要求,地方政府债券由省财政厅按程序转贷至各州(市)财政局,再由各州(市)根据中央和省级确定的使用方向,统筹考虑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支出需求,规范合理分配对下转贷额度。建议澄江县加强与玉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梳理筛选符合发行条件的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做好棚改专项债券申报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纳入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计划。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33号)要求,省财政将按照5000元/套的标准,对纳入国家实施计划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补助。
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地方债务管理工作,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通报,澄江县被列入风险预警地区名单,按照财政部要求,原则上不增加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需求。请澄江县切实压实债务化解责任,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各项要求,在2020年以前,将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降低到警戒线以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住房保障建设计划处 杨婷 0871-64322312)
抄送:省人大选联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