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政协提案函〔2017〕16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政协云南省
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民盟云南省委:
《关于加强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提案》(第197号)已交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充分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全面加强新时期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提案内容反映了我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客观问题、难点问题和紧迫问题,所提出的思路和建议对于促进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主要的参考。
二、关于“进一步树立先进的规划理念”的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紧密结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不断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省规委会审查备案规划报审事项规程,组建省规委会办公室及省城乡规划局专业委员会,突出各个技术层面把关和公众参与规划,其中,突出公众委员会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突出科学编制规划,依法执行规划。实施“1-2-5”规划体系,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规划编制面向实施、面向管理,高起点编制区域规划、特色要素规划、专项专类规划、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遵循各地城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城乡规划工作新路径。2017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云南省“三个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规划引领全省城乡特色化、现代化发展,推进云南城镇化建设新提升。着眼于云南高原坝区城市发展特点,把握生态环境优先、开发强度合理、城乡一体化发展三个关键环节,落实全省“一盘棋”的理念和要求,统筹整合各类空间管制要素,严把城乡规划编制质量,妥善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把“以人为本、城乡一体、区域协调、智慧集约、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乡规划编制当中,坚持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谋划城乡发展,强化指导村镇民居设计工作,解决全省农村乱建、无序建设的“顽疾”。
三、关于“强化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行力”的建议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34项省级规划改革的顶层设计,通过1个总则、3个规范性文件、3个地方标准、12个技术导则和审查要点、5个特色要素审查要点、6个审批管理指南和报件范本、2个空间规划管理文件、2个信息化管理系统组成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编制-审批-监管”机制。将配合省人大,全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9月份举行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专题询问。各地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城乡规划编制情况,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情况;总结梳理城乡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和成就;全面分析城乡规划贯彻实施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应的建议措施。各地将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自查,完善台账和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为全面强化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行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关于“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体制机制”的建议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要求各州市: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强化省、州(市)、县(市、区)“规委统筹、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全面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机制程序。把人大、政协监督、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合法性审查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对关系全体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决策,坚决杜绝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取政策空间,推动各州(市)、县(市、区)独立设置规划管理机构,解决规划管理机制不顺、责权界定模糊的弊端,引导规划有序管理和实施。进一步夯实基层规划工作基础,加强基层规划队伍建设。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求的规划管理人才引进体系,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管理队伍的素质和结构。
五、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培训力度”的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将安排28人次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16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列培训班。2017年5月4日-10日已经安排保山市规划局局长李明同志和昭通市规划局副局长郭凯峰同志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第1期“城市双修”培训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从规划建设管理事业需要出发,以城乡各类干部培训机构为主要基地,以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重点促进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广泛借助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运用合力式、引进式、混合式等多种教育培训模式,引进师资教材和教学方式,积极走出去,学习国外先进技术理念,从而提高人才队伍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在民盟云南省委的关心、支持下,下一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何鑫,13888069075。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3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月8日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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