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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城市房屋拆迁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6号)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法规科技处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法规科技处     时间:2016-08-15     点击数:    

登记编号:云府登86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城市房屋拆迁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183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4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

 

城市房屋拆迁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更好地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对截至2011630日现行有效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下列6件规范性文件:

1.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1222日云建房〔2003859号文件发布)

2.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2004218日云建房〔200475号文件发布)

3.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2004319日云建房〔2004168号文件发布)

4.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322日云建房〔2004170号文件发布)

5.关于做好城市房屋拆迁信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929日云建房〔2004720号文件发布)

6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文件的通知(20041020日云建房〔2004767号文件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