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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情况的函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10-25     点击数:    

按照《云南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云竞争办发〔20231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对照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2023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现按要求将自查情况函报如下:

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一是高位推动部署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厅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作用,认真履行我省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若干措施所明确的职能职责,分管副厅长边疆同志积极履行云南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委员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公平竞争审查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安排,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融入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同谋划、一体推进。多次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和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践行见效二是党建引领统筹推进。20233月,厅党组印发《关于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开展“党建+业务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党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坚持把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主阵地,把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三是清廉住建强化保障。20234月,厅党组印发《关于推进“清廉住建”建设的实施方案》,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强调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行政工作的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制审查,全面规范行政事项,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着力营造住建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流服务环境、亲清政商关系。四是严密开展专项整治。20236月,厅党组印发《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将“营商环境不优”列为专项整治问题,集中力量清除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设置分类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切实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环境。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2018年印发实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建法〔201822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2023914日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责任分工,形成了起草处室(单位)自我审查、计划财务处专业审查、政策法规处公平竞争审查复核、厅办公室文稿审核的工作流程。审查实践中始终坚持和强化“自我审查和综合审查相结合、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相结合、文稿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相结合、业务人员审查与专家审查相结合、公平竞争审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五个结合”原则,审查责任更加明确、审查程序更加规范。二是社会监督正风肃纪。202110月发布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举报方式的公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有关要求的,可以通过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专栏中的“厅长信箱”“网上投诉”“政务咨询”等进行反映,同时公布了上级部门举报方式和本厅接受举报电话,有效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截至1020日,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共计8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其中6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流程和标准开展了审查,实现了审查全覆盖,均不存在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效果的内容。

(四)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33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394日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开展全面清理自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清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实现任务具体、分工合理、工作到处、责任到人,逐项研究分析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认真梳理需要修订或废止的政策措施清单。同步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购车补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对购车补贴政策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情况。20231020日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抽查工作的通知》,加大对业务处室(单位)自查清理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决定在前期开展清理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进行政策措施抽查,进一步推动集中清理工作按期完成,确保收获实效。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机制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和审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问题:一是少数处室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视程度不够,自我审查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还需健全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文件,采取重点督查、工作通报等手段,加大对业务处室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点解决自我审查走过场、文件漏审等问题,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抽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第三方评估、举报处理回应等工作机制。完善文稿审核及上会资料审核环节的公平竞争审查材料备查制度,做好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计上报和备案工作。针对重大政策问题以及有争议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作用,适时进行集体联审评估,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三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加大督办协调力度,有序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和抽查工作,对需修订或废止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按时高质报送清理结果。四是积极宣传培训。采取现场工作指导、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针对审查范围、标准界定、尺度把握等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公平竞争审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源头抓好制度落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