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8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职能职责,对全厅2020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在总结近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审查职责,并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和《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7号)《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5号)等文件下发后,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厅政策法规处认真履行职责,编印了《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汇编》《公平竞争审查案例汇编》,规范处室自查及综合审查流程,统筹推进审查工作。在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支持和指导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9月在省第三次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三个结合,确保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全覆盖及准确性。一是坚持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相结合,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在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基础上,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坚持办公室的文稿审核与政策法规处的公平竞争审查相结合,对每一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只有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才能进行文稿审核。三是业务人员审查与专家审查相结合。对于业务人员审查吃不准或有争议的法规及政策文件,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审查。在今年9月处理时韬信访中,针对信访人提出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云南省燃气合格产品目录》违规问题,专门召开了有法律、燃气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专家参加的公平竞争审查论证会,从而准确的判定了上述公布目录的文件,确实存在限制排除竞争的问题,并对文件作出了重新修订的处理。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厅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及政策文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全厅共有15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按照审查责任要求及审查流程开展了自我审查和综合审查。其中,有3件政策文件在政策法规处进行综合审查时,因有4条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的规定,被退回修改,在删除有关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的内容后,才进入后续审批程序,审批出台。
(四)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虽然我厅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新制度、新举措,在落实推进过程中,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处室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视不够,自我审查流于形式。从我厅审查政策文件来看,相当一部分没有进行自我审查,到上会研究及报批时,才形式上补充自我审查,存在自我审查被动及走过场的情况。二是自我审查范围不清晰。由于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界定及审查文件种类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存在跨过审查环节出台文件的情况。如我厅城市建设处去年出台的发布《云南省燃气合格产品目录》的通知,就因业务处室认为该文件是引导性的,没有强制约束力,而忽视了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开展第三方审查存在经费约束的困难。由于目前行政经费非常紧张,难以拓展第三方审查的渠道,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明年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及宣传培训。积极采取现场工作指导、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培训学习和引导力度,解决日常业务中审查范围、审查文件模糊不清,自我审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业务处室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文件,采取重点督查、工作通报等手段,加大对业务处室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好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三)继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文稿审核及上会研究资料审核的公平竞争审查备件制度,防止严审未审的情况发生。同时创造条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式,对重大政策问题以及有争议的政策文件委托律师团队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水平。
(四)继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的文档报备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适用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政策文件的及时备案和年度公平竞争审查文件的统计上报和备案工作。
三、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经常性的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将培训范围扩大到各部门的重点业务处室,提升各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二)建议由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统一向省财政申请一定数额的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安排各部门的第三方评估,解决经费约束问题。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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