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 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职能职责,对全厅2019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
(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于今年5月明确一名副厅长参加新调整成立的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指导、协调全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落实。工作部门政策法规处认真履行职责,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公平竞争审查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相结合;二是清理限制公平竞争审查文件与日常清理废止文件工作相结合。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于2018年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建法〔2018〕228号文),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和审查流程。审查责任规定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文件)起草处室负责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政策法规处负责总牵头和综合协调以及公平竞争的综合审查;厅计划财务处负责对拟出台政策文件涉及资金项目等方面内容的专业审查;厅办公室负责对拟出台政策文件的文稿审核。审查程序为制定政策文件的处室先进行自我审查,然后到专业审查,再到综合审查,最后是文稿审查。凡是专业审查和综合审查通不过的,都要退回起草处室调整完善,直至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方可进入文稿审核环节,进行后续出台程序。为了便于各业务处室熟练掌握审查情况、审查流程以及审查标准,专门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手册》,作为审查工具随时查阅。由于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及程序的明确,为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参与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省级培训,及时掌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新政策及新任务。二是积极参加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省级培训,有效提高综合审查部门的业务能力。三是积极参与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修订、《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制定、《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报告》等政策文件的意见修改,提出10多条修改意见。
(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情况。今年以来,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截至2019年10月20日,全厅共有9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按照审查责任要求及审查流程经过了自我审查和综合审查。其中,有2件政策文件在政策法规处进行综合审查时,因有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的规定,经过修改,删除有关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的内容后,才进入后续审批程序,审批出台。
(三)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文件情况
在2016年、2017年、2018年三次清理限制公平竞争政策文件基础上,2019年9月,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按照年度法治工作安排,再次对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4个方面18条标准,有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将于11月底完成。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厅已经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并取得了一定的的成效,但由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新制度、新举措,在落实推进过程中,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少数处室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视不够、自我审查范围不清晰、自我审查主动性不强、自我审查流于形式等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明年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及宣传培训。采取现场工作指导、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培训学习和引导力度,增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业务处室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二是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文件,采取专项督查、工作通报、自查评估等手段,加大对业务处室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点解决好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三是继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式,对重大政策问题以及有争议的政策文件委托律师团队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的文档报备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适用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政策文件的及时备案和年度公平竞争审查文件的统计上报和备案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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