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国家安全意识,根据《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云司发电[2016]24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决定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观念,增强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其所包含的核心内容、基本原则,使全社会深刻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与维护国家安全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知识,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教育重点。厅直属机关党委要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安排。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并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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