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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1-19     点击数:    

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全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思想基础进一步筑牢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厅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作为基层各党组织年度学习内容并纳入年度“三个责任制”考核内容。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邀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教育长到厅机关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专题辅导厅直属机关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课程,作为基层各党组织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处室(单位)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强化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优化调整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并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厅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实现述职述法高度融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顾问室建设,聘任4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3名厅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在云南省2022年度法治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二是严格落实厅党组依法依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厅党组集体领导,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年审议通过《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云南省“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10余项,落实决策后评估制度,严密组织系列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十四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均形成了独立的评估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近10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厅党组会(厅务会)学习内容;编制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常态化管理全年全厅国家工作人员每人坚持学法不少于60课时。

(三)坚持科学依法立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2023年完成了《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的修订和《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分别于202351日、81日实施;加强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的立法工作,《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已进入审议阶段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聚焦中心工作,制定实施《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次开展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150余件,废止5件、宣布失效1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废止2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件政府规章,修订6件政府规章的建议,保证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制统一。三是开展厅规范性文件入库发布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完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据采集工作,并申报入库37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社会统一公开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事项和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等有关信息,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99650项(人),开展房屋市政质量安全生产督导检查4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46份、执法建议书14份,完成行政确认事项6项,实施行政处罚3项,相关信息都进行了公示。坚持2名执法人员同时办案模式,严格执行执法程序,重视证据收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程序,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审尽审”,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3件。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行审慎柔性执法,出台《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减免责清单》明确18项不予处罚事项,5项减轻处罚事项;细化量化行政执法标准制定《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与基准规定》。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填报文书的内容、格式,完善执法文字记录,规范声像执法用语;行政审批事项大部分进入信息系统,详细记录各审批节点。三是全面加强法治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审核要求。严密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各处室(单位)自查行政执法案卷240件的基础上,组织5名法律顾问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2件(行政许可37件,行政处罚案卷5件),全部达到优秀等级,有效促进和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对2021年以来所有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重点评查复盘做到“应评尽评”,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案事件进行全面倒查和源头纠治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聚焦物业管理、城市更新、生活垃圾分类、燃气安全治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2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未发生投诉、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3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金色热线”专题节目,一对一做好相关解答,取得了良好反响。五是以数字思维赋能城市管理。启动省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县平台四级纵向联网,横向整合和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实现全省城市综合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一体化的管理。省级运管服监督中心已于20235月投入使用。

(五)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编制完成38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省级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电子证照,42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可办率均达到100%二是出台《云南省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有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有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三是依法设定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4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构建形成了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四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监管抽查计划,实施部门抽查13项,联合抽查7项,重点抽查3项,对燃气、建设工程质量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五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7件重大行政决策和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4件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和15件其他政策措施进行自查清理,有效防止出台的政策文件出现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内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亮点不突出。三是法治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还未完全与基层互联互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课程,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重点学、专题学、常态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统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进程。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深化涉企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案卷评查工作成果,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民营企业反映困难诉求的渠道。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四)全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以数字思维赋能城市管理,按照“省带市县”的思路,加快推动与16个州(市)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同步、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问题,提高执法效率,以数字化引领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