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法规科技处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法规科技处     时间:2018-04-19     点击数: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云司通[2018]47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部署,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作为今年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

二、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各处室、单位要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时间,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二)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并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