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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当先锋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4-11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十一、十二次全会精神,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党建活动,健全完善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争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作风亲民、依法用权和廉洁自律的表率,在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中当先锋,在建设清明政治生态中走前头。现就2016年度“当先锋走前头”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抓住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突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特点,继续有效整合“创先争优”“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等各类党建活动,把“当先锋走前头”活动作为厅党建工作重要载体和平台,承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内容

按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2016年度“当先锋走前头”的活动主题是“服务十三五,争做五个表率”。具体内容是:

(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实践“五带头五优”

1.带头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辨大是大非,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

2.带头争创佳绩,工作绩效优。弘扬“云南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精神”,勤勉工作,甘于奉献,提振信心,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立足本职争先创优,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自身建设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宗旨优。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热情服务基层、企业和群众,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着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4.带头遵纪守法,个人形象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权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关心群众利益,关注社会热点,热心服务基层,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5.带头弘扬正气,人格品行优。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锤炼个人品德,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实现“五创建五好”

1.创建一流班子,引领作用好。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两类”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努力做到支部班子健全,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工作思路清晰;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支部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创建一流队伍,党员素质好。支部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教育计划落实,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和考核;注重实践锻炼,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刻苦学习业务,锤炼作风品质,增长知识才干;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行力、创新力。

3.创建一流机制,制度落实好。认真落实“三个责任制,建立健全“承诺践诺”“晋位升级”等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落实支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等有关制度,特别是廉政谈话和党小组会议制度,促使党支部工作按有关规程运行有序。

4.创建一流业绩,工作成效好。积极开展互帮互学、以老带新、业务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创造性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支部服务和保障部门业务工作作用强,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

5.创建一流作风,群众反映好。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要求,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增强服务群众功能,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委(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委职能作用,切实做到“五到位五强”

1.统筹协调到位,组织领导强。党委(纪委)书记、委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思路清晰,工作制度健全,活动阵地巩固,保障机制落实,定期向厅党组、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汇报工作;优化党组织设置,工作关系顺畅,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

2.教育管理到位,建设队伍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年度选树表彰先进,创先争优氛围浓厚;坚持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党员个体需求,定期慰问困难党员。

3.协助保障到位,服务中心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本单位工作出色完成;抓好干部教育管理、机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着力构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高。

4.履行职责到位,执行能力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健全,工作措施有力,考核结果有效运用;实施分类指导,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所属党支部完成任务好;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强化统筹指导和流程管理,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创建创新型党组织。

5.督促检查到位,监督保障强。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较好落实,党员清正廉洁意识强;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参与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着力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推动作风明显转变。

三、工作要求

“当先锋走前头”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同步,与厅党组中心任务同向,与各项工作合拍。

(一)对标定位,公开承诺。对照“五带头五优”“五创建五好”“五到位五强”,对本处室(单位)本年度“当先锋走前头”活动目标进一步细化明确,采取公开承诺的方式向群众公布争创目标,接受群众监督。各党组织的对标定位要与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工作流程有机结合,开展好分类定级。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三个基层党委对下辖各党组织的分类定级、以及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工作于2016年5月5日前完成,并报厅直属机关党办备案。

(二)督促检查,抓好落实。5-11月,各党组织和党员要对标践诺,抓好整改提高。厅直属机关党委将通过随机调研、定期抽查、点评通报、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各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各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公开承诺的落实,加强对党员承诺履行情况的检查,适时做好领导点评和党员群众评议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提高。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12月底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办。

(三)强化考核,评选表彰。各党组织“当先锋走前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三个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厅直属机关党委将适时召开“当先锋走前头”活动座谈会,并深入推进“当先锋走前头”活动示范党组织命名工作。

联 系 人:赵祖峰;

联系电话:0871-6433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