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的建设 政策法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06-17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

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部署,以进一步加快部门法治建设、服务能力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以推进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5日,通过政府网站、厅门户网站和12个政务应用系统发布信息11356条;参加新闻发布会16次,发布解读稿件7篇;通过“12345” 政务查询专线、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656次;积极参加“金色热线”专题节目1次,整理反馈观众反映问题150余条;公开全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38条;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项目选址意见信息75条;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6735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4件;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5件。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着眼稳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2019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全力建设“数字云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确解读政策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起草出台的政策,全年共发布解读稿件7篇。二是认真组织筹划好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舆论需求,共参加新闻发布会16次。三是积极参加云南电视台“金色热线”专题节目,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对所受理问题进行归类分解,一对一做好投诉问题的解答与回复处理工作,每个问题安排专人办理,不留死角和空档,共解答与回复事项办理结果信息150余条。四是强化舆情回应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应主体,落实回应责任。尤其是把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回应的重点,修订完善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舆情应急预案》。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是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问计求策、部门会签等方式,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省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做好重大决策的预公开。2019年,新起草出台了《云南省康养小镇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试行)》、《 云南省扎实推进 “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和《云南省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二是在执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等项目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的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民众高度关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和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抗震救灾等领域热点信息,深入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按规定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截至目前,全面公开全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38条。二是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项目选址意见等信息75条。三是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6735条,其中,招标公告2342条、招标投标过程信息2021条、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2372条,并保证信息合法合规、发布时间和内容一致。四是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可以公开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已在厅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信息16件、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8件。五是借助各类平台,积极回应和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通过“12345” 政务查询专线、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656次。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管理厅门户网站。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完成厅门户网站的整合、改版、IPv6改造等工作。优化升级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强化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10个子栏目,对公开政府文件进行科学分类,集中有序发布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住房保障”“质量安全”“公积金监管”“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20多个专栏,分类细化重点领域栏目设置,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依托国家、省级信息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全省1368个乡镇管理员信息,畅通16个州(市)、129县(市、区)、1368个乡镇业务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填报员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全面推进农户一户一档建设,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舆论监督等功能。二是完成部门网站与省统建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入口统一融合改造工作,优化政府公共信息开放资源途径,方便群众查阅重要政策信息。三是积极构建公众参与互动平台建设,在厅门户网站新增“网上投诉”“在线调查”专栏,指定专人办理网民留言和诉求事项,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取有效信息帮助。

(五)加强基础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门户网站依法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定”规定内容,全面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三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梳理汇总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突出问题,加强案例分析研究,确保及时准确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其中,同意公开4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1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持续健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厅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公共资源开放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推进,责任处室具体落实,经办人员抓细抓实,有力有序的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等要求,健全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切实做到涉密、虚假、敏感、错误信息不上网。厘清信息公开边界,守住个人信息安全“底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发生泄漏个人隐私信息的情况。切实增强做好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的责任感,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不断增强平台功能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和互动交流平台功能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的形式和载体,及时、全面、准确的开展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计划建设省厕所革命信息系统和厅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信息系统,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培训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开放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开放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