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的建设 政策法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06-17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制度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日常工作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担负。

二、公开办法

各相关单位参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分工方案》具体内容通过以下途径公开相关信息:

(一)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和12个政务应用系统管理平台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二)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稿件;

(三)通过“12345” 政务查询专线、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主动在规定时限内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

(四)积极参加“金色热线”专题节目,整理反馈观众反映问题;

(五)全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

(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申请,要按照相关条例及时回复,最大限度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各牵头处室要根据分解方案,制定推进任务落实的具体措施。配合处室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建立任务台账,强化信息报送。各项任务责任处室要建立推进任务落实台账,明晰落实工作任务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并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送办公室汇总。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跟踪问效。由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汇总推进情况并按要求反馈有关部门,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要落实督办查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督查检查,注重跟踪问效,把推动任务落实的具体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任务分工方案

 

 

 

 

                                    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领导

责任处室

配合处室(单位)

1

一、脱贫攻坚领域。

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脱贫攻坚政策、规划,突出做好易地搬迁、产业就业、生态、健康、教育、社会救助等兜底脱贫等扶贫专项政策、规划的公开工作,公开目标、任务、措施以及落实情况等信息。

赵志勇

村镇建设处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2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公开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老龄事业发展等信息,公开儿童福利、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信息。

杨  渝

勘察设计处

 

3

三、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以及全省主要河流断面、九大高原湖泊、牛栏江等重点流域水质信息和九大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的有关信息。

赵志勇

城市建设处

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处

4

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主动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应急抢险、应急救援等工作信息和进展动态信息。公开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规划以及工作进展等信息。

杨  渝

抗震防震处

抗震防震(恢复重建)

办公室

5

五、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公开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信息。

张绍稳

城镇规划处

农村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