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的建设 思想建设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5-13     点击数:    

5月8日至11日,在前期集中自学的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行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厅领导,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建筑师、督查员及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两新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共160余人参加学习。

本次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5名老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授课辅导。

5月11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勇主持召开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会,厅党组成员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通过学习,党员干部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把握,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突出学习重点,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结合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厅党组印发的《党纪学习教育十条措施》有关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抓实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要求,全厅各党组织和党员既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更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纪律的制度约束。要在知纪中树牢法纪意识,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让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在明纪中校正前进方向,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切实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在守纪中主动担当作为,结合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着力抓好烂尾楼清理整治、城市内涝治理、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等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