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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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抓紧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建新拆危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9月3日,省委主要领导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抓好农危改“建新拆危”工作,达到4类重点对象群众“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省委工作部署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新拆危工作的重要性。建新拆危是有效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统筹力量抓紧推进脱贫攻坚农危改“建新拆危”相关工作,确保近期取得显著成效。
二、切实抓好建新拆危工作。各地要认真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建新必须拆旧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建村〔2018〕319号)的要求,对于已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农户,及时开展危房拆除工作。在不违反“一户一宅”等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具有保留价值以及确实因生产生活需要调整为功能性用房的房屋,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组群众评议等方式妥善处理,避免出现群众心理不平衡、满意度下降等问题。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起农村危房建新拆危工作的主体责任,州(市)抓好组织推动,及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抓紧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并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调度,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开展建新拆危工作。各州(市)要将建新拆危工作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工作中,对工作开展较慢、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予以通报提醒,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建新拆危工作。
三、按时报送相关工作。各州(市)建新拆危工作推进情况请于10月30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自然资源厅,省级将根据各地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李斌,0871—64322042;
省自然资源厅,樊兆庆,0871—65747171。
附件: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云建村函〔2019〕48号).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27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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