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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完成脱贫攻坚农危改“建新拆危”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06-19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建函〔202020

 

关于抓紧完成脱贫攻坚农危改“建新拆危”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

20205182147分,昭通市巧家县发生了5.0级地震,由于震中地势极为陡峭,现场实际破坏烈度达到7度,地震中农危改房屋总体经受住了考验,新建房屋仅极个别房屋墙体有轻微损坏,加固房屋均未发生倒塌达到保命”要求,但震中范围出现部分非居住危旧房受损倒塌并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确保把全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成为农村贫困农户的“保命房”,落实“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要求,全面提高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色,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要求,认真完成农危改“建新拆危”工作

昭通巧家5·18”地震再次印证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取得的成效,但应拆未拆的危房、未经加固的生产性危险房屋等仍会对人民群众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付出了人员伤亡的惨痛代价。各地要高度重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通力协作,将农危改“建新拆危”作为脱贫攻坚“收官”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还未完成拆危工作的地方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拆危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工作中,坚决克服责任压不实、麻痹大意、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等影响,抢抓时间完成农危改“建新拆危”工作。

二、应拆尽拆,分类施策

(一)坚决拆除农危改“应拆未拆”的危房。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督促已建新房的贫困户尽快入住,及时拆除危房,杜绝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的问题。对于认定为CD级不具备加固价值的房,应立即全部拆除,对于主体结构基本完整、梁柱基本齐全的房屋,乡镇应督促使用人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简易修缮加固后,在确保不住人的前提下,可提供农户堆放生产生活工具等有限使用。乡镇、村组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农户不居住在危房中。上述可保留房屋必须统一收归村集体管理,严禁住人和生活使用,并予以标识。

(二)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引导。《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已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对宅基地面积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一户一宅”工作的开展,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扶贫部门,通过村民大会宣传、驻村工作队上门宣讲、包保干部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指导乡村完善村规民约,树立法律意识。

三、压实责任,限期完成建新拆危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扶贫部门要把落实农危改“建新拆危”达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总要求,作为检验考核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点内容之一,县、乡人民政府切实担起农村危房“建新拆危”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建立县、乡、村工作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倒排工期抓紧开展。各地要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确保在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并加快复垦复绿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扶贫办将加大对各地危房拆除工作的协调调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拆危进度缓慢的地区,采取风险提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抓好落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63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6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