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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9-06-20     点击数: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经厅党组同意,现将《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9613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发〔20191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坚持精准思维,准确把握开展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本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领导干部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作表率,确保全党思想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要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

(三)坚持系统思维,认真贯彻开展主题教育的基本要求。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推动全厅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坚持推动干事创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勇担职责使命,扎实工作,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这次主题教育要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达到以下目标。

(一)理论学习有收获。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达到新高度,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思想政治受洗礼。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凝聚共同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磅礴力量。

(三)干事创业敢担当。勇于直面矛盾,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苦干实干、开拓进取,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担当重任,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四)为民服务解难题。坚守人民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筑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扫黑除恶等民生问题及群众关切的问题,努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清正廉洁作表率。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公私分明,“亲”“清”分开,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工作内容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安排3个月时间,即从20196月开始,到8月底基本结束。

(一)制定《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经省委第八巡回指导组审定后,报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对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三)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研究制定本处室单位主题教育工作计划,报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学习书目发放至全厅党员干部。

(五)以支部为单位制定主题教育学习培训计划,结合主题教育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讨论、专题辅导、座谈分享等灵活多样形式,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

(六)厅党组、各党组织安排一周时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入党为什么”“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我的使命担当”等为专题,开展研讨、培训。

(七)以庆祝建党98周年为契机,举办“住建大讲堂”,邀请省委宣讲团、党校和高校的专家学者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

(八)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请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长钟灵讲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举办廉政建设专题讲座。

(九)开展讲专题党课活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厅党组书记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其他厅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为分管处室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全厅处级领导干部在本支部讲党课;驻村扶贫工作队领导干部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联系的蹲点村讲党课。同时鼓励普通党员以“微党课”“微讲堂”形式进行讲授。

(十)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十一)紧贴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推动理论学习不断深化。

(十二)围绕推进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工程、推进10万套棚改工程、推进县城特色风貌提升工程、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实施建筑业转型升级计划、实施城镇旱厕消除计划、持续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房地产发展超越目标、力争实现康养小镇“零”突破、开展绿色建筑推广行动、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等十余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一次厅领导蹲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十三)开展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抓好2019年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推进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建设步伐,抓好全省范围内特别是昆明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十四)开展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梳理建筑企业综合素质和实力,结合全省建筑经济运行形势,主动克服困难,积极研究措施,确保完成2019年云南省建筑业总产值目标任务。

(十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的主要成效和问题,提出加强工作的对策建议。

(十六)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现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对策建议。

(十七)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全厅“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对策建议。

(十八)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查找自身在政治坚定、履职践诺、担当作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及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十九)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群众监督电话、意见箱、《金色热线》直播平台等方式,广泛征求、听取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扩大)会议、座谈会,征询加强和改进处室单位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十一)梳理出厅党组及其成员、各级党组织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厅党组及其成员整改清单经党组书记审核后,报省委第八巡回指导组备案。

(二十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不忠诚不老实、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及厅党组实施办法精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营商环境不优、作风不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十三)实行销号整改。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落细落小制定整改措施,能改的立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改、限期改,确保一件一件整改到位。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二十四)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结束前,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运用学习调研成果,针对检视反思问题,联系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二十五)开展效果评估。从领导干部自身素质提升、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客观评估主题教育效果。注重健全制度,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运用好、坚持好,不断巩固和扩大主题教育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巡回指导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厅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主题教育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以上率下,各处室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一把手抓总、一级抓一级、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检查。主题教育要在省委第八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有力有序推进。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巡回指导组要通过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加强对各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情况的督促指导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现象,确保主题教育不偏向、不走样、有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探索运用“互联网+”模式,利用厅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QQ群、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主题教育宣传,重点宣传中央和省委及厅党组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全厅开展主题教育的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力戒形式主义。此次主题教育对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不提硬性要求;力戒调研走马观花,以点带面;检视问题要小处着眼,不大而化之、隔靴搔痒,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问题;整改落实力戒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不给基层添负担,大力扭转重痕迹轻实绩的风气。

 

 

 

 

 

 

抄送:厅领导;

        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6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