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25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2015年4-5月对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为了做好迎检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对本地区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二、我省开展的2015年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专项督查增加质量安全实地检查内容。请各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调质量安全检查人员随同各检查组一起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工程实体检查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检查记录表以及配合人员。
三、专项检查的工程项目为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房、棚改安置住房)和公共建筑工程(重点为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检查时要提供受检工程项目的所有相关材料,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检查时的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和工程类型等。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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