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建函〔2017〕460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扩大“即时办理”事项范围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和个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2017年7月实施“即时办理”服务事项以来,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和好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更广业务范围内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原有“即时办理”服务事项基础上,扩大“即时办理”事项的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的内容
一级建造师注册类业务包括: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变更;
二级建造师注册类业务包括: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变更、遗失补办。
二、相关要求
各有关企业和个人要认真对照“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内容表,按照申报相关业务及流程准备所需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0871-64163856 64321225。
业务办理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西贡码头12-3号。
附件:“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内容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5日
附件
“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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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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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原件(份数)并上传扫描件的材料 |
只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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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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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汇总表 |
注册证书 |
身份证 |
申请表 |
汇总表 |
注册证书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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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企业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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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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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现聘单位的劳动合同、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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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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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和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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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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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登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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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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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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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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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不再需要提供遗失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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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涉及企业法人申请注册需提供劳动合同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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