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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扩大“即时办理”事项范围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8-01-30     点击数:    

 

 

 

云建建函〔201746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扩大即时办理事项范围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和个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20177月实施“即时办理”服务事项以来,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和好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更广业务范围内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原有“即时办理”服务事项基础上,扩大“即时办理”事项的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的内容

一级建造师注册类业务包括: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变更;

二级建造师注册类业务包括:执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姓名变更、遗失补办。

二、相关要求

各有关企业和个人要认真对照“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内容表,按照申报相关业务及流程准备所需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0871-64163856  64321225

业务办理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西贡码头12-3号。

 

附件:“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内容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125日  


附件

“即时办理”事项扩大范围内容表

业务类别

申报材料

需提供原件(份数)并上传扫描件的材料

只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申请表

汇总表

注册证书

身份证      

申请表

汇总表

注册证书

身份证      

执业企业变更

1

0

1

1

1

1

1

1

与现聘单位的劳动合同、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变更

0

0

1

0

1

1

1

0

营业执照和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姓名变更

1

1

1

1

1

1

1

1

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登记材料

遗失补办

1

1

0

1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不再需要提供遗失声明

备注

1.涉及企业法人申请注册需提供劳动合同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
身份证当场核验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