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贡山县成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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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在贡山县普拉底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宿舍楼及厕所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的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经查,事故发生时,贡山县成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该项目基坑边坡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贡山县成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注:本处罚信息公示至被处罚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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