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蔡红健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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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6年3月22日,在恒大名都建筑工地4号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蔡红健作为该塔吊顶升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无关人员进入塔吊顶升现场未进行制止,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蔡红健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蔡红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云建安C(2014)KM011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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