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事指南
施工图审查相关办事指南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8-19     点击数:    

一、事项名称

施工图审查

二、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3号)

三、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取得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策材料并完成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的,可申请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必须先勘察后设计。

四、办事材料

(一)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性资料(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察合同、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授权书和承诺书等);

 2.勘察文件施工图电子文档(包括勘察报告、勘察纲要、勘察任务书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勘察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 

 3.其他审图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备注:第1项通过申报系统进行上传,实际送审材料根据项目类型、项目性质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送审。   

  (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政策性资料(勘察审查合格书、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批复、抗震专项审查、设计合同、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授权书和承诺书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包括各专业设计文件、节能、绿建等,以上资料须加盖勘察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 ;

3.其他(勘察报告等)审图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备注:第1项通过申报系统进行上传,实际送审材料根据项目类型、项目性质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送审。)

五、办理地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409室(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务负责人:陈宏玲

联系电话:(0871-64333529)

八、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