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联系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邮政编码:650228;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4322033)。
一、概述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民众高度关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和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抗震救灾等热点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方面。一是结合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报请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建房〔2017〕299号)等文件,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为坚决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出台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政策的通知》(云建房函〔2017〕299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即时办理”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7〕34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扩大“即时办理”事项范围的通知》(云建建函〔2017〕46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电子化方式受理建筑业非注册类人员证书变更业务的通知》等系列行业管理政策文件,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积极推进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坚持每月在网站上公布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归集、贷款等管理运行情况,以优化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方面。一是根据国务院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再梳理,依托省政府网站,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并向社会全面公开。二是针对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着眼改革创新,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建立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加强项目监管和企业诚信管理,并将施工许可、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2项行政许可内容的相关信息推送至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方面。一是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报请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0号),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云南省住房租赁市场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大力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管理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通知》,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着力引导建筑业建造方式向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发展,报请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65号),为稳增长、调结构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方面。一是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惠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公开年度建设计划、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9个方面内容,确保相关工作公开透明。二是针对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实际,强化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理念,依托国家、省级信息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全省1368个乡镇管理员信息,畅通16个州(市)、129县(市、区)、1368个乡镇业务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填报员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全面推进农户一户一档建设,有效杜绝“瞒、漏、骗”等问题,达到了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目的。同时,编印了《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手册,并发至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乡镇以上危房认定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把惠民工作做细做实。三是指导各地建立公积金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相关政策信息,并开通12329热线,即时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开设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脱贫攻坚”、住房保障等专栏,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法规,热心为群众答疑解惑。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方面。一是以“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为依托,对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查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推动全省范围内招标投标信息共享,提供面向社会的检索、查询服务,不断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对防风险的影响力。二是及时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部门决算、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并对公开内容进行详细文字说明,保证公开内容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运营监管,及时公开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年薪情况,对包括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特别奖励、年薪总额、合计发放数等内容的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进行情况说明,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和认可度。四是实现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企业和个人可通过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办理资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滇登记、注册类和非注册类人员管理网上报件初审。五是强化市场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房地产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建立了房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通过正面宣传报道和对当前政策解读,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市场理性发展,引导公众市场预期,引导群众合理消费。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方面。一是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细化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职责分工。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明确第一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章政策和重大措施,坚持做到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同报批。三是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集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功能于一体的各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渠道,更好服务缴存职工。
(七)指导本地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指导州(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及时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进度、竣工、分配等情况。二是通过街道、社区宣传栏公开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信息、保障对象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等信息。三是组织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对纳入“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并在指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以便受理群众举报。四是组织各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写年度报告,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报刊等方式及时公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效益等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五是督促各州(市)人民政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阶段信息。六是督促州(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将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公共厕所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在州(市)政府和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02条。
(一)政府及部门网站。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厅门户网站和10个政务应用系统发布信息11795条。
(二)新闻发布会及政策解读。2017年,共参与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解读稿件10篇,通过“96128” 政务查询专线、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451次。
(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2017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0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予以答复11件,其中,同意公开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9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79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5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8 |
单位负责人:马永福 审核人:杜华瑞 填报人:孙颖
联系电话:0871-64322033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