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云建办〔2017〕441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9号)、《省政府审改办省质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审批事项“三个标准”修订方案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10号)要求,现将《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要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再清理,进一步对进驻厅政务服务实体窗口和网上服务大厅的办理事项进行更新和重新发布,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对外实施。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厅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配合各业务处室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提高网上运行能力。
三、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本级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内建设行政许可实施清单。
四、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或“放管服”改革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增减或相关要素内容调整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改办调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发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省审改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