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科〔2023〕1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7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以下简称53号《通知》),对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统筹部署,是2030年前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53号《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科学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细化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制定责任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5个部分22条内容,明确了2个阶段工作目标、12项重点任务、4项保障措施和3项实施要求。
(一)2个工作目标。一是2030年前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二是力争2060年前城乡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筑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运行。
(二)12项重点任务。一是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包括七项任务: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住宅建设、稳步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持续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二是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包括五项任务:全面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着力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污水低碳治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
(三)4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完善政策标准计量体系。二是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三是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四是完善金融财政税收支持政策。
(四)3项实施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任务落实。三是加大培训宣传。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既坚持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上位文件要求,又因地制宜,结合云南实际体现云南特色。在文件起草过程中,紧密结合云南实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的内在逻辑,围绕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城市更新、实施乡村振兴等安排部署,与《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紧密衔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53号《通知》精神的云南方案,在以下四个方面着重突出了云南特点。
(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强调推动形成以昆明为中心、以都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为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守边固边等类型,合理确定乡村布局。通过合理布局城乡空间,为城市、县城和乡村节能减碳工作创造条件、做出贡献。
(二)突出云南气候特点,分类推进建筑节能降碳。立足云南山地、河谷、高原气候以及5个气候区兼具的复杂地域特征,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因地制宜推广适用的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建筑平均节能率,进一步巩固我省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处于全国较低水平的优势。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三)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加快补齐污垃治理短板。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推进城市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
(四)强化乡村风貌引导,开展农房功能提升试点。强化乡村建设风貌引导,守住村落“特色”,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乡村特色风貌。开展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试点,建设一批“结构安全、分区合理、功能完善、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特色突出”宜居农房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