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06-01     点击数: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现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2019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2015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均选择独具少数民族特色的云南传统村落进行现场调研(分别为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大理市古生村、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腾冲市三家村)。此外,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列为重点任务。同时,此项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截至目前,云南共有708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的10.4%,数量居全国第二,其中沿边传统村落、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在全国具有重要的代表性和保护发展价值。但在当前高速城镇化的发展背景下,由于政策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资金支持不够、民众意识不足等各方面原因,云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不断面临困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912月启动了《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在积极赴省内外开展考察调研,并充分参考借鉴国家和浙江、贵州、四川、湖南、安徽、福建、北京、河南等省(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意见以及各地有关经验的基础上,于20202月初完成《指导意见》初稿。在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22个省直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建议后,于319日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

二、文件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3个部分组成。

总体要求部分包括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坚持“保护优先、发展利用,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活态传承、突出特色,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分2025年、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最终实现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全省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发展利用的目标任务。

重点任务部分结合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针对保护和发展这两个工作核心,共提出8项重点任务,分别为“有效保护”中的健全保护机制、传承传统文化、加强风貌管控3项重点任务,以及“科学发展”中的提升设施水平、坚持分类发展、开展试点示范、培育特色产业、强化数字引领5项重点任务。

(一)有效保护

1.健全保护机制。通过健全分级保护发展体系,强化保护发展规划引领作用和建立健全传统村落退出警示机制3项举措,全面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

2.传承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结合云南实际,对具有浓郁特色文化的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及其特色进行大力保护。

3.加强风貌管控。进一步凸显云南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和山水资源优势,通过预留建房空间,科学处理影响整体风貌的破坏性建筑,提升规划设计和民居建筑设计水平等举措,不断提升传统村落特色风貌。

(二)科学发展

1.提升设施水平。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商业、旅游等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村落整体功能。重点从垃圾、污水和厕所着手,结合传统村落的特殊性加快推动人居环境转型发展。科学提升改造传统建筑内部功能,在活化利用的同时不断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2.坚持分类发展。坚持轻重有度、缓急有别,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将传统村落以不同的发展方式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发展。

3.开展试点示范。一方面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示范县和示范区的评定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另一方面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沿边传统村落作为开放发展的试点,将其打造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传统文化高地和乡村振兴窗口。

4.培育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传统村落优势资源,大力扶持、积极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并通过打造传统村落特色旅游线路,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5.强化数字引领。通过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和数字博物馆,开发数字化创意产品等举措,逐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数字化转型

保障措施部分通过对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人才保障和宣传保障6个方面内容的阐述,确保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三、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指示要求,在传承传统文化、加强风貌管控和开展试点示范3项重点任务中创造性、针对性提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及其特色保护、生态环境和山水格局保护、开放发展等工作内容。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传统村落中这个根本。强调让村民共享保护发展成果这个基本原则,通过提出传承传统文化、提升设施水平、培育特色产业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如何解决保护的紧迫性、发展的必要性、机制的有效性这三大问题。紧密结合当前高速城镇化背景下,云南各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困境,紧盯保护和发展这两个核心内容提出8项重点任务,以及推动建立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的系列保障措施。

四是充分考虑云南实际,更加注重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保护发展的质量效益。根据云南传统村落数量较多、资源禀赋参差不齐、传统特色丰富多元的特点,突出强调了要坚持轻重有度、缓急有别,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的原则,采取差异化发展模式,并提出坚持分类发展和开展试点示范2项重点任务。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