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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龙湖锦粼 天序小区(KCXS2017-7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0-10-16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龙湖锦粼

天序小区(KCXS2017-7号地块)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云南锦博置业有限公司:

《云南锦博置业有限公司关于龙湖锦粼天序小区(KCXS2017-7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龙湖发云南字〔202018号)收悉。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30112-70-03-041712)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昆明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龙湖锦粼天序小区(KCXS2017-7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勘察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经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编制阶段的深度和质量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总建筑面积336975.08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52689.2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1.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724.21平方米。

二、建筑设计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多层公共建筑,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二,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变配电房、消防及生活水池、地下商业的地下室顶板、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车库外墙及地下室底板防水等级为Ⅱ级,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建筑风貌应与周边相匹配,彰显区域特色。

三、岩土工程勘察

1.拟建场地周边10km范围内无发震断裂通过,场地内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等不良地质作用。综上所述,拟建场地整体为稳定场地,适宜建筑。

2.拟建场地地貌上属滇池湖相沉积盆地,属于滇池盆地地貌。地层结构以第四系冲湖积地层为主,但地层在冲湖积形成过程中,层位不稳定,层厚有一定变化,粉土、粉砂层相变互层的情况较多,局部地段一些地层还有缺失,不同位置由于地层所处的环境有一定差异,相同地层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变化。综上所述,拟建场地地基土属不均匀地基。

勘察场地浅部杂填土中存在老旧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及毛石块。若在现地面进行基础桩施工遇到混凝土地板及老旧钢筋混凝土基础时,成桩很困难或者无法成桩。建议桩基施工前挖除混凝土地板及老旧钢筋混凝土基础。

砾砂5层、含粉土角砾④3层在地下水作用下容易发生垮孔现象,对沉(成)桩会造成一定困难。

3.拟建场地素填土1层、有机质黏土③6层、泥炭质黏土④4层为软弱土,杂填土①2层、黏土②1层、黏土③1层、黏土③2层、粉土③3层、黏土④1层为中软土,粉砂③4层、砾砂③5层、粉土④2层、含粉土角砾④3层为中硬土;综合13个钻孔的等效剪切波速介于172188m/s,钻孔揭露覆盖层厚度大于50m,场地现状地形标高与室外地坪设计标高相差不大,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6年版)第4.1.6条以及表4.1.6的划分标准,可判定拟建场地现状场地类别均为Ⅲ类;本次勘察在ZK7-7号钻孔旁的卓越周期为0.386s,在ZK7-102钻孔旁的卓越周期为0.372s,拟建建筑的自振周期应避开该自振周期。

4.拟建工程所属行政区划为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0g,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45s,拟建场地建筑场地类别为III类,调整后拟建场地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65s;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5.根据液化判别计算结果:场地20m范围内的饱和粉土③3、粉砂③4、砾砂③5层,在8度条件下判别,液化等级为不液化~轻微液化,综合判定为轻微液化。设计时应考虑地基土液化影响。

6.根据钻探揭露、现场踏勘及周边地块的勘察资料,拟建场地内分布有软弱土层,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内的20m深度范围内的饱和粉土、粉砂、砾砂层为轻微液化土层,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表4.1.1规定,划分场地为建筑抗震不利地段。

7.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 50011-2010)第4.3.11条,根据土工试验指标,粉质黏土③2层塑性指数Ip平均值为21,液性指数IL平均值为0.75,判定为非震陷性软土,故设计时可以不考虑软土震陷的影响。

8.场地土、水对建筑材料及金属的腐蚀性评价如下:按环境类型为Ⅱ类,地层渗透性A类判定:勘察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具微腐蚀性。按环境类型为Ⅱ类,地层渗透性A类判定: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地基土对钢结构具微腐蚀性

四、结构设计

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1栋为丙类、地下室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1栋结构选型为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地下室结构选型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

五、给排水设计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设置中水系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制。中水水源为建筑物的生活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区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做绿化和道路浇洒用水。

六、暖通设计

暖通专业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平时通风、建筑防烟防排烟系统、厨房抽油烟机净化系统等设计内容基本符合相关国家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计

一类高层及1号楼部分的消防电梯、消防风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用电等消防用电,走道楼梯照明,客梯、航空障碍灯等为一级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8号楼幼儿园及14号楼部分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用电,走道楼梯照明、客梯、航空障碍灯等为二级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地下室部分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生活水泵用电,弱电机房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车库照明用电为二级负荷;其余用电设备为三级负荷。所有建筑物均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

八、概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规定。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51897.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195.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1534.85万元,预备费5728.8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暂不考虑。本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之内。

九、其他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监督项目法人单位,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的规定,按本批复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建筑设计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政策规定。各专业应按《龙湖锦粼天序小区(KCXS2017-7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

(三)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开展施工图阶段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附件:  龙湖锦粼天序小区(KCXS2017-7号地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rar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