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华东湖苑(1-3号楼、5-7号楼、地下室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华东湖苑
(1-3号楼、5-7号楼、地下室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大华东湖苑(1-3号楼、5-7号楼、地下室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云南亚德地产请〔2019〕01号)收悉。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昆明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大华东湖苑(1-3号楼、5-7号楼、地下室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勘察报告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初步设计编制单位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经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编制阶段的深度和质量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虹桥村,总建筑面积175492.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146.13㎡,地下建筑面积47346.67㎡。
二、建筑设计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类别为居住建筑,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变配电房、消防及生活水池、地下商业的地下室顶板、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车库外墙及地下室底板防水等级为Ⅱ级,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P6。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建筑风貌应与周边相匹配,彰显区域特色。
三、岩土工程勘察
拟建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与机场高速交叉口北东侧,北侧为东白沙河水库及白沙河高尔夫俱乐部,场地地表(构)建筑物已拆除,周围道路交错,交通便利,地貌类型处于昆明湖积盆地北东部与低丘缓坡交汇地带。根据工程地质调查及钻孔揭露深度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成因类型表明:地基土成层条件中等复杂,地层结构属多层型。场地地表部分为人类近期活动形成的地层,主要为拆迁整平时形成的杂填土(Qml);其下为第四系冲洪积相(Qal+pl)、坡洪积相(Qdl+pl)的黏性土、砂类土;往下为第四系坡残积相(Qdl+el)的黏性土;再往下为上第三系茨营组(N2c)强风化粉砂质泥岩,局部呈全风化;下伏岩石为寒武系下统龙王庙组石灰岩、石灰岩夹砂岩及砂岩夹石灰岩(∈1l)。为Ⅱ类建筑场地,场地处于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
四、结构设计
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均为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有5栋结构选型为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有1栋结构选型为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有1栋结构选型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
五、给排水设计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设置中水系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制。中水水源为市政中水。中水用做绿化和道路浇洒用水。
六、暖通设计
暖通专业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平时通风、建筑防烟防排烟系统、厨房抽油烟机净化系统等设计内容基本符合相关国家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计
塔楼部分的消防电梯、消防风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用电等消防用电,走道楼梯照明,客梯、航空障碍灯等为一级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地下室部分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生活水泵用电,弱电机房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车库照明用电为一级负荷;其余用电设备为三级负荷。建筑物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
八、概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规定。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01945.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794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03.16万元,预备费3712.5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567.02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之内。
九、其他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监督项目法人单位,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的规定,按本批复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建筑设计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政策规定。各专业应按《大华东湖苑(1-3号楼、5-7号楼、地下室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
(三)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开展施工图阶段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代码:2020-530103-48-01-019683
附件: 大华东湖苑(1-3号楼、5-7号楼、地下室项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pdf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