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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晋宁吾悦广场商业地块项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1-24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晋宁吾悦广场商业地块项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昆明悦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晋宁吾悦广场项目5号地块初步设计评审会的申请》(昆明悦宸〔2020016号)收悉。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2076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昆明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晋宁吾悦广场商业地块项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勘察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经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编制阶段的深度和质量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东侧,宝塔咱以北。一期总建筑面积209085.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213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928.95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45361.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468.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93.01平方米。

二、建筑设计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多层公共建筑,地上建筑耐火等级:01号楼、02号楼、5-1#号楼、5-2#号楼、5-3#号楼、5-5#号楼耐火等级为一级,3号楼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变配电房、消防及生活水池、地下商业的地下室顶板、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车库外墙及地下室底板防水等级为Ⅱ级,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进一步完善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建筑风貌应与周边相匹配,彰显区域特色。

三、岩土工程勘察

拟建场地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汇处,地貌类型为湖泊堆积的晋宁盆地地貌。本次勘察地层土揭露范围主要由素填土、耕土,冲洪积相的粘性土、粉砂、圆砾,湖相沉积的粘性土、泥炭质土,下伏白垩系全~强风化板岩等地层组成。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抗震不利地段。

四、结构设计

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5-1#5-2#5-3#5-5#02#03#号楼为标准设防类、01#号楼为重点设防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5-1#5-2#5-3#5-5#栋结构选型为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一级,01#号楼结构选型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一级,02#03#号楼结构选型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

五、给排水设计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设置中水系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合流制。中水水源为建筑物的生活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区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做绿化和道路浇洒用水。

六、暖通设计

暖通专业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平时通风、空调系统、建筑防烟防排烟系统、厨房抽油烟机净化系统等设计内容基本符合相关国家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计

地上部分的消防电梯、消防风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用电等消防用电,走道楼梯照明,客梯、公共安全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值班照明、警卫照明等为一级负荷。地上部分的货梯、扶梯、经营用冷冻及冷藏系统等为二级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

地下室部分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生活水泵用电,弱电机房设备用电为、车库照明用电等为一级负荷;其余用电设备为三级负荷。建筑物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

八、概算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规定。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06784.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2937.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50.41万元,预备费4496.4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之内。

九、其他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监督项目法人单位,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的规定,按本批复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建筑设计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政策规定。各专业应按《晋宁吾悦广场商业地块项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见附件)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

(三)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开展施工图阶段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附件:  晋宁吾悦广场商业地块项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回复.rar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