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11-27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33-2

 

被处罚单位: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MA6K6YAD1D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海源社区春城慧谷小区一期(A2地块)10幢7层701号

2022年7月27日,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实施陇川县“美丽县城”建设PPP项目1号路给排水工程污水管道人工作业回填时,管道基础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体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1012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建行罚告字〔20233-2号),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扣云南悦磊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