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01-18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32-2

 

被处罚单位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056964423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40号

2022年6月2日,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南腊新区29地块二标段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勐腊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事故责任单位。同时,该起事故系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121日向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建行罚告字〔202232-2号),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暂扣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邮寄送达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