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01-18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25号
被处罚单位: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928905069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世纪俊园二期1幢22层
2021年8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A1b-02、A2a-04c、A2b-05)地块施工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事故责任单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2月1日向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建行罚告字〔2022〕25号),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2023年1月13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