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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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行罚字〔2022〕29号
被处罚单位:怒江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325MA6L57M46G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文兴社区环城路37号
2022年4月10日,怒江州兰坪县“两馆一剧院”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兰坪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怒江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2月1日向怒江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建行罚告字〔2022〕29号),怒江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怒江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鉴于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暂扣时间从重新取得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