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8-22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18

 

被处罚单位云南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587361816W

  地址:云南省禄劝县撒营盘镇迎松路

2021年11月16日,禄劝公园壹号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禄劝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悬挑卸料平台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云南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2022年8月15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