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3-01     点击数:    

 

云建行罚字20225

 

被处罚单位云南恒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L4FD88U

地址:云南省楚雄开发区永安路彝人古镇D37幢

2021年6月9日,在牟定县茅州古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项目二期K地块项目建设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恒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严格;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违章违规操作。云南恒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恒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本处罚决定暂扣起始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2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