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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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建行罚字〔2021〕12-1号
被处罚单位:云南建投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530000557767663L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云南建投集团5楼
2021年3月24日,在昆明市盘龙区惠然园建设项目吊运桩头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安全事故。经查,在昆明市盘龙区惠然园项目施工中,云南建投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破下来的桩头吊至指定位置。按照《昆明市东白沙河片区租赁性住房项目(惠然园)桩头破除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用销子将桩头破碎,再统一使用料斗吊至指定位置。云南建投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建投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期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本处罚决定暂扣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