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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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建行罚字〔2021〕14号
被处罚单位:云南宁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8XXE7C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云大西路39号新兴产业孵化区A幢5楼529-30号
2021年6月19日,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天御项目建设中,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云南宁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云南宁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暂扣期起始时间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本处罚决定暂扣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