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35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035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王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推进城市环境治理及疫病防控的提案120300352已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分办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办意见函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7万余名担负环卫清扫保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一线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疫情期间城市公共设施高效运行,进一步推进城市环境治理

一、全力抓好城市清扫保洁和冲洗消杀

疫情发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落实重大疫情保洁制度,组织2700余名干部职工、4.3万余名环卫工人奋战在城镇大街小巷,增设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岗位2680个,全力抓好城市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城乡卫生死角清理,确保城市干净卫生;加强对各地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观察点(户)、集中观察点产生的其它生活垃圾实施专项调度,安排专车、专人收集和运输,每天对辖区垃圾桶、工具箱、垃圾清运车、清扫保洁车辆、公厕、转运站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杀,加强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督检查,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通过增加保洁频次、喷洒消毒液等措施,对城市开放型公共活动空间、地面、路面、墙面,城市公厕、公园、游园、健身场所和步道、广场、绿地及其它公共公众空间环卫清扫保洁、冲洗消杀面积17388.28万平方米。全省各地定点医疗机构、疫区滞留旅客集中安置酒店、隔离观察区(点、户)、集中观察点等疫情防控特定区域生活垃圾清运日均频次775次,全力抓好城市清扫保洁和冲洗消杀,确保城市干净卫生,严控疫情扩散。

二、全力抓好废弃口罩安全收集处置

及时下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安全管理处置工作的通知》,126日起,全省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部署,统一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口集中区,专门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收集容器共计17789个(只),利用媒体宣传、专人引导市民规范投放;对废弃口罩和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等特定区域生活垃圾实施专车密闭化运输,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80581吨,凡未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城市(县城),均建立“废弃口罩”收集运输处置台账,报经当地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安全处置,严禁不采取任何消杀措施进行简易填埋或简易焚烧,严控废弃口罩随意丢弃而产生二次污染,切实避免疫情传播。

三、全面推进垃圾分类

在集中精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有效应对经济下行的冲击,抓紧解决开工复工面临的困难,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国家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通过深入调研,结合云南实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意见,报经省政府2020210日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9号)于202033日印发实施。

(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开辟聚焦曝光栏目等方式,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及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为主导,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编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探索“社工+志愿者”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相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探索合力共建协作机制,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从主观意识上,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处置,避免由垃圾私人回收处置产生的疾病传播风险。

(三)提升垃圾回收能力。《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将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逐步精细化管理,为物流包裹的无污染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公众约束制度。《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及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为主导,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编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下步,各地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所辖县(市、区)实际,科学合理引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服务机制,切实落实生活垃圾投放源头分类工作,高效促进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意识,主动养成形成垃圾分类行为习惯,为系统开展垃圾分类奠定良好、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前提保障,将有效防止居民私自收容可回收垃圾情况发生。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825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建设处蒋庆辉,1878708342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8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