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三次会议

289号提案答复

 

王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我省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政策的提案(第12030028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云南省出台的主要政策。2018427日,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加强城市既有住宅适老化设施改造,方便居民生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3部门联发下发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对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资金筹集实施主体、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产权面积界定、协商解决机制、支持政策、职责分工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全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2019122,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19213号)城镇老旧小区认定范围、工作目标、改造方式、改造内容审批流程、组织实施、组织领导、任务考核、资金筹措、联动机制、宣传引导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以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优居住环境四大项为改造内容,明确条件允许的,可加装电梯等内容,加装电梯项目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此外,在《云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对原有电梯改造提升、新加装电梯等事项提出了标准规范、工作措施和管理要求。

(二)政策落实情况。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19213号)明确加装电梯项目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提出实施市场化运作改造和加装电梯相关行政审批支持、有条件的免办相关审批手续和免交相关费用等优惠政策措施,稳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要求各地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产权单位出资、政府债券融资、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等方式,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安装投资、运营和管理。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共同维护电梯安装改造后的成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办理落实。我们将电梯安装改造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完善电梯安装改造支持政策和考核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推进电梯加装改造,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推动力度,积极引导居民开展加装改造电梯。一是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将电梯改造问题纳入调研和立法计划的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争取纳入调研和立法计划,省政协已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专题协商议题,包含了电梯安装和改造。二是关于明确办事流程、补贴标准、税收减免的建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发展改革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市场化运作改造和加装电梯相关行政审批支持、有条件的免办相关审批手续和免交相关费用等优惠政策措施,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督促指导各地在《云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基础上,尽快完善出台更加符合地方实际情况,能更有效促进电梯加装工作落地的实施细则,并加大推广实施力度,按照业主自愿、简化审批、保障安全、试点带动的原则,要求对加装电梯范围目标、办理程序、基本原则、加装条件、资金筹集、实施主体、加装流程、工程验收及使用登记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分,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措施。三是关于全额或一定比例给予政府补助的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加装电梯项目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要求各地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产权单位出资、政府债券融资、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等方式,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安装投资、运营和管理。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同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因地制宜,一院一策、一楼门一方案、一栋一方案,全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四是引入公益慈善基金等社会力量,动员小区住户积极参与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项目,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投资参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方式多样化、运营服务市场化的电梯加装新模式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826   

(联系人及电话:城市建设处刘人宏,电话:13508707668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8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