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16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云建函〔202040

 

云南省十三届次会议

0716建议答复

 

陈群王溪娟代表,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11.03”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议》已交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现结合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指导协调、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恢复重建工作原则和工作机制,省级层面成立了以阮成发省长任组长,宗国英常务副省长、王显刚副省长、和良辉副省长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7个省级单位和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的具体事务

灾情发生后和良辉副省长多次率队赴京汇报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省级各职能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尽力安排项目和资金,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州市负责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确定项目计划,县级具体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灾区恢复重建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迪庆州直接影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项目已完成:民房恢复重建已全面结束,完成民房恢复重建636;


业生产全面恢复正常,完成水毁农田复垦17398亩,育苗大棚建设120亩,蔬菜基地喷滴灌设施1200亩抽水泵站恢复25座,恢复重建烤烟房96座,修复加固养殖大户圈舍6364平方米,养殖大户补栏14700头(只),散户畜禽补栏30020头(只);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逐步投入使用灾区电力和通讯灾后迅速恢复正常。

灾区基础设施功能已恢复,部分发展提升项目正在推进中:灾区道路全面恢复通行后,交通部门还安排了3条国道(G214线、G215、G353线)、1条省道(S254羊拉公路)、4座桥梁(其春桥、徐卡桥、大具桥、继红桥)修复修建等持续改善提升灾区通行条件的项目;完成危险江岸防洪堤建设4.18公里保证了灾区安全的基础上,省水利厅继续为灾区争取国家提升金沙江两岸防灾度汛能力的项目。恢复重建恢复了灾区群众原有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功能,但由于灾区地处边疆民族地区,原有的基础设施水平较低,历史欠账较多,仍不能完全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迪庆州人民政府制定的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5大工程38个建设项目,相关民生项目已完成,其他项目按照工程计划也在顺利推进2020年5月累计完成规划投资9.43亿元。项目开工率89.5%,完工率36.84%(除个别未开工项目资金未落实外,绝大多数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需根据项目进度逐步到位)。迪庆州共到位恢复重建资金161735.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855.43万元、省级资金50836.61万元、州县级资金818.75万元、上海帮扶资金1200万元、社会捐赠259.58万元、企业自筹13623.55万元、贷款1142万元)

对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11.03”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议中协调解决恢复重建规划所需项目建设缺口资金事宜,我们将继续督促迪庆州切实发挥恢复重建主体责任,严格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并进一步深入细致梳理论证规划项目与恢复重建的关联性,区分项目轻重缓急,区分灾害损失修复项目和常规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进一步突出重点,把到位资金切实用到急需的恢复重建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继续保持灾区各级政府的密切联系,加强与省发改、农业、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推动将相关项目纳入到各部门的年度计划中,对灾区恢复重建给与最大支持

感谢两位代表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恢复重建办 何峥 0871-6432226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7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