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云建函〔202048

 

对云南省十三人大三次会议

309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美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及工作推进情况

全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9年4月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按照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有关通知要求,完成了职责移交承接。同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章,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存在的困难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次组织调研,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及相关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听取意见建议,启动我省配套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情况,对《云南省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建设工程消防部分提出修订意见;成立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全省政策制定、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提供技术支撑。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从2020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线上受理,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进一步理顺消防审批流程。根据各州(市)上报统计数据,截至6月底,全省有2个州(市)、14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73个人员编制;全省实际从事(专、兼职人员)建设工程消防工作共523人;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3381个,办结3123个,办结率92.4%。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构建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全链条监管体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配套实施细则宣贯,结合云南实际,2020年9月底前出台《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服务机构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由建设单位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工程涉及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测,把消防工程质量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与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融合,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全链条管控。

二是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化监管水平。2020年底前,依托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批全流程记录和全过程监管,并对接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共享、资源整合,提升联合监管、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争取专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管理力量。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能力建设中长期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以工代训、交流研讨、调研指导等方式推动和加强管理能力建设,逐步解决能力不足和经验欠缺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于9月份组织一期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消防领域专家学者授课,对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解读和答疑解惑,并进行审批业务培训。

感谢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请您帮我们从不同角度继续呼吁。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7

联系人及电话:消防,邱光虎,0871—64322548)

 

 

 

 

 

 

 

 

 

 

 

 

 

 

 

 

 

 

 

 

 

 

 

抄送:省人大选联委、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8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