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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构 批管并重 依法依规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5-01-30     点击数:    

健全机构 批管并重
依法依规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普洱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两强一堡 和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系统谋划、高起点规划,全力打造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城乡规划工作成效明显。主要做法及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城乡规划机构。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普洱市及时在市、县(区)、乡镇成立了规划管理机构。市级于2005年成立了城乡规划局,10县(区)于2009年全部建立了规划局,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设立了103个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不断充实工作人员,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城乡规划编制。注重统筹,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紧紧把规划与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城镇上山和统筹城乡、普洱文化传承和发展结合起来。目前,完成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规修编、城镇近期规划调整、13特色小镇规划、13363个村庄规划,以及古村落保护规划和“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

           三、加强城乡规划审批一是不断完善规划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需要,制定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规定、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为规范全市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不断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各级规划管理部门都坚持重大项目集体审议制度和审批制度,建立了“规划局技术审查会、部门联席会、专家组审查会、城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审查会、规建委会”五个环节的项目规划审查程序,规划审查做到了层层把关。三是积极探索乡镇、村庄规划审批制度。县(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乡镇、村庄规划审批制度,力争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的审批和管控全覆盖。  

    四、强化城乡规划管控。一是完善机构抓管控。市、县(区)、乡镇建立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同时,成立执法稽查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大规划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明确各级规划机构的管理权限。如, 主城区国有土地的规划审批权由市级负责,集体土地的规划(集体预留产业发展用地除外)审批由区级负责。三是注重风貌特色的管控。强化专家组审查环节,扩大风貌审查专家规模,切实加大对风貌特色的把关。四是加强对城镇面山生态保护的管控。加大城市周边,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和道路沿线以租代征、非法买卖土地建设,以及随意开挖取土、推宅基地、采石采砂的查处力度,有效保护城镇面山生态系统五是坚持规划审批公示制度。现场公示、窗口公示、规划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公示、规划局网站公示等多种形式,加强规划方案公示和成果公布,征求公众对城市规划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