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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5-08-20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云厅字〔2018〕96号),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9.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3.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计划财务处、科技与标准定额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监管处、住房保障处、城市设计与名城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更新处、村镇建设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处、抗震防震处、建筑工程消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2人(离休3人,退休109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千方百计抓调控、稳预期,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防风险、去库存,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多措并举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建筑业方面。坚定不移抓改革、促转型,加强建筑业稳增长解难题助企纾困工作,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

在城市更新方面。全力以赴强基础、提质效,实施适老化、无障碍小区改造,新增重点服务“一老一小”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地、公共绿地停车位等。新建改造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收官,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在村镇建设方面。统筹兼顾补短板、强指导,持续实施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齐农村“两污”设施短板,推动云龙县列入偏远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全国试点,红河州河口镇、昆明市磨憨镇列入全国边境小城镇建设试点,宜居宜业美丽村镇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民生保障方面。用心用情办实事、增福祉,以“小切口”改善“大民生”,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深入开展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工作,实施“安薪行动”“稳薪行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多措并举严保护、抓示范,制定印发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推动《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出台,持续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取得实效。

在科技标准方面。破旧立新塑体系、强支撑,稳步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第8届南博会首次设立建筑科技馆,不断推动建筑科技发展。

在安全生产方面。动真碰硬抓整治、除隐患,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控;持续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和地震应急“三支队伍”建设,按进度完成隆阳5.2级、芒市5.0级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行业安全基础不断夯实。

在党的建设方面。持之以恒强引领、铸忠诚,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清廉住建”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427,202,05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202,054.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56,065.90元,下降4.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881,965.90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74,1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疗体检费不再单独拨付,由单位自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427,170,294.5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96,727.37元,占总支出的25.16%;项目支出319,673,567.22元,占总支出的7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76,799.35元,下降4.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48,757.72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纪律要求,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4,528,041.63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省对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96,727.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199,938.05元,占基本支出的9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6,789.32元,占基本支出的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673,567.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适应云南省县(市、区)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有效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完善社区配套服务功能,提升社区人民居住条件和生活便利程度,进一步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传统村保护发展。通过补助保护发展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市、区),开展传统民居内部功能现代化改造及活化利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政策文件,显著提升受补助传统村落消防及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保护与内部功能现代化改造、村落环境、村落数字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等工作成效。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经费6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通过项目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达99%,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9.7%,全面推进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消除改造,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消除率达80%,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100%,有效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成效。

2024年第七批省级电子政务(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智慧监管服务平台2024年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556,000.00元,主要用于搭建省级统一的公积金数据资源体系。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套稳定高效、开放兼容、安全可信、信息完整的基准数据库,利用机器学习和大数据分析模型建立能够为全省各中心提供共性支撑的智能风控体系。推进与省级有关部门数据共享互通,推动住房公积金的日常业务与相关部门数据深度融合,加强全省政务服务联动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170,294.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887,750.35元,下降4.02%,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15,76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6%,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74,07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6,949,248.6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7,936.6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09.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单位人员退休,未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38,09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030,196.50元,事业单位医疗231,499.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72,271.7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1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部分单位人员退休,未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7,359,12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1%,完成年初预算的93.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9,224,572.40元,机关服务3,809,471.89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34,040.00元,工程建设管理3,922,429.10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80,000.00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556,500.00元,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10,721,4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9,736,250.00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5,516,177.06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6,74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75,000.00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257,025.9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09,522.0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本级部分专项工作需跨年度实施,截至2024年底项目未实施完成暂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故项目资金未在当年完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取数为年初预算指标支出情况,但年度执行过程中已通过预算调剂指标完成此项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507,3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02,804,200.00元,住房公积金2,703,10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度执行中单位人员退休,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部分专项工作需跨年度实施,截至2024年底项目未实施完成暂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故项目资金未在当年完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6,350.00元,决算为412,62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4,257.03元,增长48.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9,000.00元,决算为116,7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29%,完成年初预算的27.8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600.00元,决算为252,882.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2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750.00元,决算为43,00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2%,完成年初预算的43.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509.00元,增长163.9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904.03元,增长1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844.00元,增长500.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0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5,844.00元,增长500.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6,350.00元,支出决算为412,62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4,257.03元,增长48.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9,000.00元,决算为11,6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6%;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600.00元,决算为252,88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750.00元,决算为43,0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2,509.00元,增长163.9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904.03元,增长1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844.00元,增长500.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0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5,844.00元,增长500.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组织的接待、会议、培训、巡视、检查、技术交流等事项较上年度增加,“三公”经费在预算范围内正常开支,形成费用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日本参加南博会招商工作,赴法国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城市更新与保护”交流培训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住建部、各省市住建厅(局)及其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到我厅开展调研、检查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6,789.32元,比上年增加523,960.34元,增长9.08%,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业务量增加,导致相关运行经费有所上升。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资产总额94,933,867.80元,其中,流动资产1,586,838.65元,固定资产50,098,564.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248,464.2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63,114.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8,366.83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83平方米,账面原值9,371,8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55,122.8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18,070.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6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72,825.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49,650.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9,708.7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厅属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建设工会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决算并入厅机关统一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附件:

附件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附件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