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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5-08-20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隶属关系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具体职责为:负责省级单位、中央和外地驻滇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核算;协助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和业务体系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管理科、贷款科、住房资金科、稽核法规科、档案信息科、城南管理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离休0人,退休6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厅相关处室的指导帮助下,省级中心秉持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围绕“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两方面工作重点,持续发力,完善服务政策举措,提升服务质效,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12月底,省级中心共有缴存单位3755家、缴存职工21.18万人,较年初净增缴存单位170家、缴存职工3225人;1—12月,归集住房公积金65.07亿元,同比增长5.77%;共办理提取业务75.17万人次柜面1.78万人次),提取金额55.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7%、5.39%;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16笔,金额19.45亿元,签约合作楼盘98个(含续签楼盘),支持购房面积40.16万平方米;缴存余额143.84亿元、贷款余额107.6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4.85%;贷款逾期率为0.029%;实现增值收益1.78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完成情况

1.坚持主动作为,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一是强化政银企合作扩面,充分发挥中心平台作用,通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服务,年内先后前往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省水利厅、省人社厅、云南师范学等单位进行面对面政策宣讲8次,不断提高群众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二是持续加强与人社、工会、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力度,重点关注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等投诉纠纷,多方协调解决,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截至12月底成功帮助12名投诉职工维护合法权益,追回欠缴住房公积金158.18万元;三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台账,分类施策,通过电话催缴、约谈单位、组织调解、发放催缴函等方式,督促规范缴存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截至12月底共有20家单位为缴存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886.49万元。

2.坚持租购并举,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租房提取机制,除常规的冲还贷提取外,通过调整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金额及上浮二孩、三孩家庭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安居的力度;二是持续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采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优化调整住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商转公贷款和商转组贷款受理标准等方式,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器”作用;三是多渠道解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通过继续上浮二孩、三孩家庭和“春城计划”人才等特定人群贷款最高额度及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等方式,持续促进住房消费。

3.坚持数字赋智,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水平。一是持续做好政务数据共享接口开发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民政、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范围,促进信息化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度融合;二是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年内收存数字化加工的档案数据13.99万页,累计收存739.57万页;三是成功实现征信报送的一二代转换,截至12月底,共单独上报个人基本信息3376条、个人借贷交易信息17814条、抵质押物合同信息3489条及贷款3112笔;四是积极参与昆明中心建设基于智慧公积金框架下的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方案编写、技术支持、数据迁移等工作,为构建渠道丰富、办理便捷、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服务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4.坚持便民利企,助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由中心主任带头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信息查询等高频业务服务事项实现走流程全覆盖,通过体验办、具体办、陪同办,及时发现和解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高效规范办理。二是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等牵头单位及昆明中心,详细梳理“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住房公积金领域的7个事项的办事要素,优化再造办事流程,规范业务标准,推进系统对接,并在服务大厅及个贷专区分别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助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截至12月底,涉及住房公积金领域的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退休“一件事”(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5个配合事项及1个牵头事项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已全面上线运行。其中,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已在线上成功办理21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已在线下成功受理业务91笔,发放贷款5,108.50万元;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已阶段性完成,即按牵头部门要求通过线下模式批量完成。

5.坚持防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安全。一是成立数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数据质检工具及征信接入反馈信息,定期开展数据检测分析,对疑点数据分类分项到责任部门进行治理,截至12月底,省级中心数据质检报告中,数据质量合格率为99.17%,数据质量指标合格项从97项上升至201项(住建部于12月底调整指标合格项由161项提升为265项),指标合格率从60.25%上升至75.85%,电子化稽核数据存疑率降至11.01%;二是积极配合云南省审计厅顺利完成对省级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反映的三方面5个问题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督促责任部门按要求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按照“年初下任务、年中跟踪问效、次年考核奖励”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银行服务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不断优化大额资金的定期存款结构,确保住房公积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稳步提高;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按月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在服务大厅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妥善处理各类投诉、纠纷,截至12月底,共处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转办工单89件、12345及其他渠道转办信访48件;五是不断增强内部稽核力度,确保业务审查合规,同时按风险程度对贷款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切实把控贷款逾期风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7,113,34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3,347.56,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33,231.17元,下降3.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3,231.17元,下降3.02%主要原因省级中心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宣传费、咨询费、租赁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7,117,068.48。其中:基本支出10,867,492.15,占总支出的63.49%;项目支出6,249,576.33,占总支出的36.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3,745.13元,下降3.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06,626.68元,下降29.77%主要原因是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社保缴费支出减少;2、按照预算编报要求,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独列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072,881.55元,增长187.11%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报要求,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独列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67,492.1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70,461.85元,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7,030.30元,占基本支出的9.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49,576.3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其他人员支出项目经费4,165,819.11元,主要用于支付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83,757.22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业务宣传费、咨询费以及公积金业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7,068.4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33,745.13元,下降3.02%,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主要原因是: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降低,社保缴费支出减少;2、省级中心在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公积金业务宣传费、咨询费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6,56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主要用于支付统筹外由单位支付的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和5月退休2人,停缴2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8,846.2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完成年初预算的48.25%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保改革,职工医保缴费基数降低,医保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21,652.8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6%,完成年初预算的89.2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宣传费、咨询费、租赁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中心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节约开支压减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50.00元,决算为25,515.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274.12元,增长149.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250.00,决算为25,515.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274.12元,增长14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50.00,支出决算为25,515.96,完成年初预算的60.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274.12元,增长149.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250.00,决算为25,515.96,完成年初预算的66.7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274.12,增长14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购买车辆燃油费支出1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车辆维修保养费支出11,195.00元,较上年车辆维修保养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比上年增加0.00,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不属于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121,683.49元,其中,流动资产306,741.90元,固定资产814,941.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833.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3,052.25(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09项,账面原值834,586.59,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538.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7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815.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538.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538.9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预算单位,仅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缴存指单位将单位负担的和代扣代缴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将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的行为,包括汇缴、补缴等。

归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业务的总称,包括: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转移、封存、启封、汇缴、补缴等。

提取:指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部分或全部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取出的行为。

贷款: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委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附件:

附件1: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2: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附件3: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